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深化医德医风查巡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四川省卫生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以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医德医风查巡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查巡工作制定以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纠正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杜绝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为广大人民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口腔医疗保健服务。
二、查巡目的
1、通过医德医风查巡,及时听取医务人员意见,解决临床存在的问题,规范医疗行为。
2、通过医德医风查巡,及时掌握医务人员思想动态,化解矛盾和纠纷,加强科室间沟通交流。
3、通过医德医风查巡,及时发现和化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
4、通过医德医风查巡,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预防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三、组织领导
医院医德医风查巡工作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组负责领导,下设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组长:郑立舸 成员:邓 英 陈 群 古 元 记录:古 元
第二组组长:聂敏海 成员:黄 跃 唐 燕 叶世秀 记录:唐 燕
第三组组长:徐 茜 成员:杨四维 刘兴容 张兰英 记录:张兰英
第四组组长:周晓昀 成员:郭世莉 李兰萍 杨江华 记录:杨江华
四、查巡的主要内容:
1、检查医护人员是否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时刻为病人着想,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不分患者职业、地位一视同仁,不推诿病人,为患者保守秘密;
2、检查医护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八条行业纪律,在医疗服务中有无私收费、收受患者或医药器械商“红包”、“回扣”、宴请等;
3、检查医护人员是否进行医患沟通,是否开展患者回访等工作;
4、检查医护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病历、处方书写是否规范,用药、检查是否合理,是否因病施治;
5、检查临床科室是否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
6、检查科室和支部是否及时将医院有关医德医风的要求和精神传达给职工,是否定期开展相关教育,是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7、检查医务人员是否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8、检查科室收费记账是否准确、及时、合法,医务人员是否收受患者现金;
五、查巡方式
1、向患者及家属发放问卷调查表或现场查询。
2、听取科主任、护士组长及其他医务人员的意见。
3、查看科务会记录,检查科室落实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布置、落实情况。
4、查看医德医风意见薄及相关信访、投诉处理情况。
5、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6、针对有关问题,召开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患者及家属)座谈会。
7、检查病历上治疗项目是否和收费单相符(各科至少查一份病历)。
8、其他方式。
六、查巡时间
原则上每月两次,实行定期查巡与不定期查巡相结合,综合查巡和专项查巡相结合,普遍查询与重点查巡相结合。
七、查巡要求及结果应用
1、各查巡小组每次查巡必须在医德医风查巡登记表上做好登记,注意相关材料的统计、收集和整理,查巡结束后相关登记材料上交医院纪委办公室存档。
2、医德医风查巡情况将作为年终科室考核及医德考评的重要依据,并与奖惩、评先、晋升等挂钩。
3、医德医风查巡期间发现的问题,由各查巡小组组长以书面形式上报医院行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纪委办),并由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按分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纪委办。院长、书记要定期听取行风办的工作汇报,并对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共同负责。
4、医院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医德医风查巡制度,被查科室要积极主动配合,对查巡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受到患者和家属表扬、医术精湛、服务优良、医德高尚、工作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大力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医风相关规定的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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