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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7 10:17:31本文来源: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

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负责组织本院招生复试工作(含特殊情况处理)、复试期间的健康保障及纪律监督等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保密工作组,健康保障组,招生监督组,网络舆情防控组,招生咨询组,场地保障组,复试小组。所有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进行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和规范其行为。

(二)保密工作组

职责:负责复试期间保密相关工作。

(三)健康保障组

职责:负责落实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四)招生监督组

职责: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的监督、信访、投诉、申诉的受理。

五)网络舆情防控组

职责:负责防控网络舆情,随时应对考生质疑,随时追踪,随时应答。

六)招生咨询组

职责: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七)场地保障组

职责:负责为复试小组安排、协调复试场地等。

)复试

1.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由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复试考核工作。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3.做好硕士生导师(含兼职)来院参加复试的通知、安排组织工作。

4.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负责复核复试考生资料。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小组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各复试小组将复试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交专人妥善保存,复试结束后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盖章扫描件PDF版由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7.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一)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在本学院官网(http://www.xnykdkq.com/)“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栏发布,并由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0.5mm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复试场地。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储存及传播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含复试试题、图片、视频等);如发现私自泄露复试的任何信息,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比重及内容

(一)成绩构成比例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由4部分组成: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实验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2.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临床实践/实验技能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考查”的方式,主要内容为:

1.专业笔试:闭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外语笔试:闭卷,满分为30分。

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为一张试卷,每套试卷考试总时间为90分钟。

3.临床实践/实验技能考试: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复试组规定时间内,可以处理一个病人,或进行临床/实验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进行一个临床病案分析等方式进行,均由复试组确定;满分为50分。

4.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类别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学科/类别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类别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采取线下方式,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于复试前提交审核。

提交材料清单:

1.必须提供类: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取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3)个人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盖章版(加盖教务处或档案单位公章,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未能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提交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上均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6)复试费缴费凭证。

2.建议提供类:

(1)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等;

(2)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3)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4)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3.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①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②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下发的名单为准。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学院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4.以下类别考生为必须提供:

(1)在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函盖章版(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2)报考口腔专硕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或成人教育专升本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二)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20元/生。按照我校复试报名费缴费流程缴费。

(三)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1.一志愿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2026329日(周14:30-17:30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二段10号)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有提前复试或延后复试的学科将由复试秘书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笔试由学院或各学科参照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流程统一组织。

(二)复试面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下同)当日考生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分小组准备复试。

(三)复试面试当日提前进入候考室进入抽签排队流程,等待复试工作人员依序进行身份识别及资格审查、安检,相关政策宣读。

(四)进入复试面试环节,考生按复试工作人员提示进入答辩室。

(五)复试面试过程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包含但不限于技能考核、外语问答、专业课程抽题问答、专家提问等。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见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复试。同一专业(6位专业代码相同)下设若干个研究方向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研究方向下参加复试。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复试后,学院组织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的调剂复试。考生可根据学院通知填报调剂复试方向志愿,申请调剂到同一专业(6位专业代码相同)其他尚有余额的研究方向复试,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每位考生仅限申请一次,且只能申请调剂一个复试方向,调剂申请由口腔医学院统一组织。有意愿申请调剂复试方向的考生,请及时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后,将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一并拍照或扫描(身份证置于申请表下方),以“姓名—申请调剂的方向”命名,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97235802[at]qq[dot]com”,或本人提交到口腔医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申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相关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复试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八)复试组织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

(1)口腔基础医学(100301)不区分研究方向,按进入复试人数情况进行分组。

(2)口腔临床医学(100302)按研究方向进行复试,按研究方向排名录取。

2.专业学位(105200)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区分研究方向,按进入复试人数情况进行分组。

六、调剂说明

(一)我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口腔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口腔类专业学位。

6.我院将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等要求,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在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www.xnykdkq.com/)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充分了解口腔医学院调剂的具体信息与要求,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考、复试无效。

7.一志愿报考我校但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在调剂阶段不得再次报考其已参加过复试的同一院所相同专业及研究方向。

8.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调剂系统开启时间(具体见我院官网公告)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考生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考生如在系统中收到本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及时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五)我院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www.xnykdkq.com/)“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栏公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办法及公示

(一)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合格后,将考生总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名额,从高分向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如递补时考生已被其他院所或招生单位拟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名合格考生。

(三)为避免考生恶意竞争,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拟录取机会,若放弃我院拟录取,则不能参加我校任何其他专业复试。

(四)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外的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15日内提交至口腔医学院,未能提供定向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六)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1.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6.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下载,打印贴照片)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传染性疾病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他

(一)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2692776

信访电话:0830-3102512  

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版块(http://www.xnykdkq.com/)。

(二)本细则由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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